

端午節將屆,為了保障民眾飲食安全,新北市衛生局抽驗市售端午應景食品,包含粽子、鹼粽、醬料及食材等共計八十八件,全數符合規定。新北副局長許朝程呼籲食品業者,勿使用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添加物,違者依法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八千萬元以下罰鍰。
許朝程說明,今年端午節應景食品抽驗品項,包括五件粽子、五件鹼粽、十五件醬料食品及六十三件包粽食材,檢驗項目包括農藥殘留、防腐劑、甜味劑、食品衛生標準、二氧化硫、螢光增白劑、動物用藥殘留及非法添加物。呼籲食品業者,勿使用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,違者依據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規定,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八千萬元以下罰鍰;製程使用食品添加物時,亦應確實遵守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」規定,不可過量添加於食品,確保所製售之食品符合衛生安全。
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楊舒秦提醒民眾,採買食材時儘量挑選完整包裝食品且注意食品有效日期,購買後依外包裝標示儲存條件妥善保存,並盡快食用完畢以免發霉變質。另外,蝦米及香菇等食材,使用前可先以大量清水充分浸泡、清洗,以減少食品添加物殘留。